盈彩彩票攻略-盈彩彩票技巧
盈彩彩票计划2023-01-31 16:05

春节出境游升温,保险怎么买******

  去澳大利亚看袋鼠,到马尔代夫晒太阳,在法国看看卢浮宫……随着2023年春节的临近,加之出入境政策的优化调整,跨境游市场正全面回暖。携程发布的《2023年春节旅游市场预测报告》显示,2023年春节前十名出境游目的地包括:澳大利亚、泰国、日本、中国香港、马来西亚等。同程旅行数据显示,1月8日出行的出入境机票订单量同比增长628%,创下2020年3月以来的峰值。

  出国旅游语言不通、环境陌生,旅途中航班延误、意外伤害、医疗救援等风险不可忽视,若是发生紧急情况,异国他乡,也容易手足无措。该怎么有针对性地配置保险?买保险又有哪些注意事项?

  境外旅游风险多

  随着1月8日零时起中国取消入境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等政策的正式生效,加之2023年春节的临近,7天长假近在眼前,出境旅游将迎来一波小高潮。同程旅行数据显示,实施“乙类乙管”政策的首日,同程出入境机票订单量同比暴增628%,创下2020年3月以来的峰值。

  出门在外,不可控的因素很多,从旅行前的机票酒店准备工作,到游玩结束返程回家,每个环节都面临一定的风险。想要在国外安心地游玩和消费,提前准备好保险防患于未然是必不可少的步骤,那么,出境旅游一般都会面临哪些未知风险呢?

  对于不同阶段面临的不同风险,美亚保险旅行险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旅行前存在由于恶劣和极端天气,比如暴雪、大雾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旅行取消和改签的风险;旅行途中,财产方面存在随身财产被偷被盗,或行李托运途中遭第三方承运商损坏的风险;医疗方面,存在由于水土不服导致急性肠胃疾病,旅途劳累导致感冒发烧等常见呼吸道感染疾病,或在参加热门娱乐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发生的风险;旅行结束后,如在途中发生意外受伤或疾病,则面临需要回国继续治疗的风险等。

  跟团游省心又省力,掏钱少操心,是很多游客的选择,一般情况下,旅行社也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这种情况是不是不用再买保险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美亚保险旅行险负责人表示,一般旅行社给游客配置的保险是旅游责任险,主要保障因旅行社方面的疏忽和过失造成的对游客的损失,而非旅客自身的风险。所以,作为游客,最好是另外给自己或家人购买一份保障范围和保障额度合适的、含有紧急支援服务的境外旅游意外险。

  除了关注自身可能面临的风险,意外发生后能不能及时获得帮助或救援也同样需要关注。某保险经纪公司旅行险销售总监告诉记者,近期咨询境外旅游保险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不论想去哪里,语言不通、人生地不熟是多数人需要面对的情况,选择带有全球紧急援助服务的境外旅行保险至关重要。旅行途中,无论是意外受伤、身体生病甚至行李物品遗失,都可以拨打电话求助。

  需关注服务能力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国内各大保险销售平台上都能购买相关的境外旅游险,境外旅行产品琳琅满目。

  以支付宝上的蚂蚁保平台为例,1月10日北京商报记者检索发现,在售的产品有“平安官方境外旅游险”“华泰境外百万全球旅行险”“安联全球旅行签证险”“安盛亚洲旅行险”“美亚全球通境外旅行险”等。

  在保险价格方面,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依据保障额度、保障期限、保障内容不同,保险产品价格从最低18元到上千元不等。保障时间最长可达一年,并且,多数境外旅游保险的责任还提供旅行者随身财产、旅行证据遗失、银行卡盗刷等多项责任,不过,保险责任越多,保障时间越长,保费也就水涨船高。

  谈及产品的选择,美亚保险旅行险负责人表示,当前市场常见的境外旅行险产品,以综合性的境外旅行险产品为主。游客可以根据旅行目的地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对于不同地区的情况,美亚保险旅行险负责人举例表示,亚洲地区,一般设施比较完善,在风俗习惯等方面中国游客也比较熟悉,建议选择保障和保额相对比较基础的境外旅行险产品;欧美地区,一般医疗费用较高,由于路途较远,风俗习惯差异较大,旅客可选择医疗保额较高、含医疗运送、紧急支援服务、随身财产、托运行李损坏、行李延误、航班延误、个人责任等全面保障的境外旅行保险产品。

  除了选择保险产品种类,选择哪家保险公司也需要斟酌,上述保险销售总监认为,在保险公司选择方面,可以优先选择大型保险公司、一些外资或者合资保险公司,因为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一旦遇到意外,可能需要保险公司提供国际救援,这时候就考验到保险公司在当地的资源和自身实力了。

盈彩彩票攻略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盈彩彩票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