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款发还从3分钟缩短到20秒……北京高院发布第三届司法改革“微创新”案例******
光明网讯(记者孙满桃)制定全国首个《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工作办法(试行)》,挽救中小微企业40家,引入投资近50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200余人;“一键立案”、二维码交纳执行案款、一键智能发还案款……这些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微创新,汇聚在一起却带来了大变革。1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1个北京法院2022年度司法改革“微创新”案例。
据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玲玲介绍,2022年北京法院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各项改革举措蹄疾步稳、积厚成势。“此次评选出的案例具有首都特色、体现基层智慧、破解改革难题,是北京法院司法改革创新工作的重要展示窗口。”孙玲玲说。
记者注意到,部分“微创新”案例还充分体现北京法院加强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北京高院构建12368“一号响应”诉源治理机制,深度融入北京市接诉即办改革,精准对接各类诉源治理主体在办理12345群众诉求和开展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过程中提出的司法需求,北京全市法院通过12368热线主渠道响应诉源治理类司法需求2701个,满意度达100%;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将司法确认、小额诉讼、扩大独任制适用等改革任务融入“多元调解+速裁”,60%以上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在诉讼前端得到解决。西城法院建立“1+15”街道联络员与法院专门团队对接机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有效率达100%。
同时,强化服务保障和司法为民职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创新发展和利民便民的司法新需求。北京一中院构建“1+2+3”多元破产挽救体系,挽救中小微企业40家,引入投资近50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200余人。北京四中院加强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多元解纷示范机制,北京国际商事法庭运行以来,为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余位中外当事人化解超过160亿元的商事纠纷。北京丰台法院探索建立“一窗通办”服务窗口,机制启用以来,累计接待群众10022人次,为群众办理三项以上事务851人次、两项以上事务3594人次,平均办理时长5分钟。通州法院将诉讼服务和速裁工作下沉人民法庭,为辖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加强对特殊群体的保护,创建涉未成年人民事社会调查观护工作模式被引入相关国家标准。朝阳法院加强对老年人群体的司法保护,打造审理涉老年人权益保障案件的专门法庭。
在推进智慧法院和互联网司法建设方面,北京法院不断回应网络数字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北京高院制定《北京法院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操作规程》《北京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规范(试行)》,统一电子卷宗生成标准和工作要求,全市法院电子上诉移转自然时长较纸质模式节省超过20%。互联网法院开发自动抓取录入案款发还信息功能,实现一键智能发还案款,每笔案款发还从三分钟缩短到20秒,案款收发全年平均时长仅3.11天。
一折保时捷,误会如何解?******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近日,某地一家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2月2日《法治日报》)
平均售价100多万的豪华车,一折出售,优惠力度之大,也难怪让人心动。然而,除了心动外,可能更多的是疑惑。相信那些下单了的客户也会抱有疑问,“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这可能吗?”当然,或许有更多人的心里会出现另一个声音,“万一这是真的呢?”于是乎,争执就由此产生了。
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出现“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纠纷不断。人们争论的焦点,往往在于其“重大误解”的认定上。
何为“重大误解”?按字面意思,可以简单理解为双方信息存在误差,而且其中一方会因为误差造成出现重大损失。实际上,按照我国民法典对重大误解制度的相关规定,如果确实是商家无心之失或技术故障,导致出现极不公平的“乌龙”订单,商家可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合同。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对“重大误解”的解释,一般是由商家“自证”,而消费者却难以考证,这就让消费者在天然上处于信息弱势一方。当误解情形不明显,或存在商家刻意引流的情况下,重大误解制度更有可能成为某些商家暗箱操作的“遮羞布”,这就与其设立的初衷事与愿违了。
其实,按照公平与诚信的交易原则,若出现重大差错而导致重大误解,就如本次的“一折保时捷”,商家为避免重大损失而行使撤销权,这无可厚非。但误会不会自动解除,需要商家拿出真诚实意,主动向消费者寻求谅解、协商解决,造成消费者的信赖受损也应有相应的补偿。而任何私下强制解除合同的行为,不仅有可能加深误解,而且也不合法律程序,有可能背上新官司。
对于消费者来说,面对商家恶意引流、肆意操纵标价的行为,要敢于维权。当然,捡漏之心,人皆有之,但一个诚信友善的消费者,也不应拿别人的错误来“奖励”自己。 (陈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