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方破获多起诈骗团伙雇人开通固定电话实施诈骗案******url:https://m.gmw.cn/2022-12/20/content_1303229796.htm,id:1303229796
新华社客户端福州12月20日电(记者王成)记者近日在福建泉州采访了解到,公安机关近期破获的多起电信诈骗案件中,诈骗团伙雇人到通信运营商营业厅办理宽带和固定电话,租房架设宽带,诈骗团伙远程遥控,利用“区号+座机号码”拨号引流,并进一步实施诈骗,由于手机来电显示为固定电话,欺骗性、隐蔽性大大增强,已有不少受害人被骗。
福建泉州丰泽警方自今年7月以来已侦办多起此类案件,在10月下旬查办的一起案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租用一间10余平方米的民房,在通信运营商办理4条宽带,对应4个固定电话号码,再购买电脑、网关设备等,由诈骗团伙通过软件远程控制向外拨打电话,再以客服名义实施兼职刷单、虚假征信、金融贷款等形式诈骗。警方抓获这两名犯罪嫌疑人时,已有一名福建省外受害人被骗一万余元。
泉州市丰泽公安分局办案民警苏景泉说,这两名犯罪嫌疑人按照诈骗团伙引导,使用身份证开通宽带及对应的固定电话,从网上购买通信设备,租房“营业”。
丰泽警方介绍,和此前诈骗团伙常使用的“95”号段、“170”“171”等虚拟运营商号段甚至显示为境外来电的电话不同,真实开通的固定电话欺骗性更强,诈骗团伙冒充电商平台“客服人员”、小额贷款、投资理财等公司人员,诱骗受害者进行转账、投资操作,已有多地群众上当受骗。
据公安机关抓获的嫌疑人交代,办理宽带、网上购买通信设备、租房等费用均由诈骗团伙承担,他们只需在出租房内看护设备,保证通电及正常运行。每个固定电话号码开机一小时,诈骗团伙付费100元。
办案民警提醒说,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工具、帮助实施诈骗等行为构成犯罪,不要贪图小便宜走上犯罪道路;公众对于利用固定电话实施诈骗的警情,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
记者了解到,针对这一警情,泉州等地通信运营商加强和公安机关联动,监测异常情况,提高精准打击力度。
“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