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像自我燃烧的火种,照亮烈士“回家的路”******
照亮烈士“回家的路”
■李角和 杨仁帮 中国国防报记者 郭冬明
千秋英雄气,浩然天地间。
前不久,家住江西省乐平市临港乡九墩村的王松根,在好心人程雪清的帮助下,终于找到叔父、志愿军烈士王明的埋骨之地,圆了一家人多年的心愿。通过程雪清提供的线索,王松根还原了叔父生前战斗足迹——
1953年,任志愿军54军405团警卫员,随部队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在金城战役中不幸牺牲,埋骨他乡。
今年47岁的程雪清,也是乐平市人。近年来,他先后为14个省(自治区)184位烈士找到了“回家的路”。
“只要有一线希望,无论困难有多大,都不能放弃”
2009年,程雪清投资失败后,以手机贴膜为生。闲暇之余,他积极参与助残和救援公益活动,为平凡的生活注入了一抹不平凡的色彩。
一次,程雪清在整理家中旧物时意外发现一张新四军复员证复印件。从模糊的字迹中,他辨认出这是外公徐文根的复员证。
“对外公的印象几乎空白,只知道他是一位老实巴交的庄稼汉。”程雪清告诉记者,他出生时,外公已经去世,父母对外公军旅经历知之甚少。
外公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何要深藏这段参军经历?带着一连串疑问,程雪清踏上了寻访之路。
起初,程雪清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前往乐平市及周边县市档案馆查阅资料,均无功而返。他把外公的复员证复印件发到网上,仍石沉大海。
正当程雪清觉得“山穷水尽”时,同为新四军后人的乐平市委党校教师徐伟带来一则好消息,让他顿感“柳暗花明”。
原来,徐伟看到程雪清发布的信息后,把相关照片转发给景德镇市新四军研究会秘书长张红生。格外热心的张红生,利用寻亲微信群发动志愿者帮助寻找,并联系到开国将军刘毓标的儿子刘华苏协助查找。
经刘华苏查阅相关资料证实,程雪清的外公徐文根于1944年参加新四军,编入新四军华中军区,随部队转战多个战场。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身体原因,他经组织批准复员回到江西乐平老家。
“每一个牺牲都是不朽,每一个英名都值得永远铭记。”程雪清在寻亲过程中,发现还有不少烈士埋骨他乡,因留存的信息残缺不全,甚至有的烈士连名字都没有留下。从那时起,他决心为这些烈士找到“回家的路”。
一天,一位叫彭大华的老人,突然敲开程雪清家门,请他帮忙寻找自己的外公。
彭大华的外公叫黄万生(后化名田英),曾担任赣东北苏维埃政府和中华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跟随方志敏北上抗日后,音讯全无。
新中国成立后,彭大华父辈得知外公牺牲在战场,对于在哪里牺牲、安葬在哪里等细节,无从知晓。父辈们几经周折、多方寻找,均未能如愿,带着遗憾离世。“如今,我也老了,我想在余生了了父辈的心愿……”彭大华拉着程雪清的手,含着眼泪说。
接下来几天,程雪清多次前往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档案馆查找线索,但仅查到了彭大华外公的入伍记录。
一个偶然机会,程雪清在旧书网看到一本名为《武山雄鹰》的烈士史料。当他翻到第3页时,赫然映入眼帘的是“田英,又名黄万生,安葬在江西省都昌县大港镇烈士陵园”。他立即与两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后经反复确认,田英就是黄万生烈士。
这是程雪清为烈士寻亲取得的第一次成功,也正是这次成功给了他极大的信心。此后,他常常对自己说:“只要有一线希望,无论困难有多大,都不能放弃。”
“我们两代人找了您50多年,今天终于如愿了”
“我思考最多的是,如何搜集更多烈士和烈士后人的信息,帮助他们圆梦。”程雪清告诉记者,他利用工作之便,先后建立并加入了100余个微信群,添加包括退役军人事务局和烈士陵园工作人员及社会志愿者等9000多个好友。与此同时,他还加入乐平市新四军研究会,牵头负责为烈士寻亲工作。
经过实践探索,程雪清总结出一条运用互联网寻亲的“三步法”。第一步,通过微信群收集烈士英名墙、墓碑等图片信息,前往中华英烈网、烈士纪念网比对核实,确认烈士身份;第二步,根据比对核实情况,协调全国各地志愿者前往烈士籍贯所在地进一步核实,并寻找烈士后人;第三步,依据烈士后人提供的信息,与烈士生前所在部队、入伍地档案馆和民政部门等再次核实、反复确认。
随着寻亲路不断拓展,好消息也越来越多:陕西城固的袁志清烈士、河北邢台的王杰烈士、山东梁山的宋崇贵烈士、四川青神的郑开荣烈士、湖南株洲的颜家龙烈士等,先后“回到”阔别多年的家。
“因方言、笔误、地名以及行政区域变更,导致一些基本信息有偏差,加之不少烈士没有后人,让很多烈士‘回家的路’,走得异常艰辛。”说起烈士寻亲的难处,程雪清面色凝重。
2021年5月26日,福建的烈士后人朱寿媚辗转联系程雪清,希望帮助确认他叔叔朱家福烈士的身份信息。据朱寿媚介绍,朱家福曾服役于志愿军20军59师175团,1950年11月在抗美援朝战场壮烈牺牲。朱家福的事迹在家乡家喻户晓,但因缺乏证明材料,当地革命烈士英名录中并没有朱家福烈士的名字。
了解情况后,程雪清通过寻亲微信群,找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七五团革命烈士登记表》。经核实,表中“朱介福”和“朱家福”信息基本一致。原来“介”和“家”两个字在当地方言中,读音差不多,导致记录发生了偏差。据此,当地有关部门很快将朱家福烈士纳入新修订的烈士英名录。朱寿媚在写给程雪清感谢信的信封上,饱含深情地写下“恩人”两字。
还有一次,程雪清从福建省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来的求助信息中得知,在全国独一无二的廿七君庙供奉的27位烈士之一饶文全,在相关部门移交的资料上,填写的是“江西省何登乡乔头村人”。
当时,程雪清查遍了江西所有地名,也没找到“何登乡乔头村”。紧接着,他查找与之同音或谐音的地名,最终在江西省会昌县找到读音近似的地名“河墩乡桥塘村委会”。
程雪清第一时间与会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取得联系,经多方核实,“何登乡”就是现在的“河墩乡”。后来,在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帮助下,他找到饶文全烈士过继的后人饶龙福。
“爷爷,我们两代人找了您50多年,今天终于如愿了。”寻亲成功后,51岁的饶龙福带着家人第一时间前往廿七君庙祭拜爷爷饶文全。
“每一次寻亲都是一次精神上的洗礼,参与其中,我才是被照亮的那个人”
手机贴膜生意,是程雪清一家四口的生活来源。
为烈士寻亲难免会影响生意,程雪清的妻子忍不住埋怨:“一天到晚不着家,你到底图啥?”
对此,程雪清耐心解释:“我既然走上这条路,就应该坚持走下去,哪有半途而废之理?如果我放弃了,不但对不住为国捐躯的烈士,更对不住烈士的后人。”
慢慢地,程雪清的坚持,得到妻子的理解和支持,他的3个侄子和即将大学毕业的儿子也加入了他的“寻亲团”。
程雪清的善举,引来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一些公益团体和爱心组织主动提供寻亲经费,被他一一谢绝。
“我为烈士寻亲不图名、不图利,就是希望烈士的事迹代代相传,让世人永远不要忘记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程雪清说。如今,他每天仍坚持上午9点出摊、晚上9点收摊,稍有空闲就打开微信寻亲群,分享信息、梳理线索。
一次,程雪清通过手机视频,连线当地电视台一档节目,借助媒体力量为东山保卫战中8名湖南籍烈士发布寻亲信息。不到一周时间,先后有4名烈士亲属通过节目组成功找到埋骨他乡的亲人。
受此启发,程雪清接下来联系“让爱回家”公益寻亲网和全国各地党政机关、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为烈士寻亲信息,吸引越来越多的志愿者加入其中。
在程雪清的影响带动下,退役军人蒋善金、大学生盛英子、政府工作人员张燕新、交通警察潘迪渊,还有肖伟彬、罗富珍等志愿者,纷纷加入了他的“寻亲团”,接力寻亲。
与此同时,程雪清也通过各种公益组织,为更多烈士寻亲。前不久,他以志愿者身份加入乐平市救援队,把相关烈士信息发布在救援微信群,得到乐心公益事业队员的积极响应。
一天,赣南救援队队长杨舒文收到18位赣州籍烈士信息,便立即组织人员帮助寻找,大家历时两个多月,成功为这些烈士找到亲人。
如今,程雪清与全国爱心家园寻亲联盟、陕西曙光救援队、江西宝贝回家组织、峨眉飞豹救援队等寻亲组织密切合作,努力为更多的烈士寻找“回家的路”。
有人称程雪清就像自我燃烧的火种,不仅照亮烈士“回家的路”,还让更多的志愿者集聚到一起,投入这项公益事业。对此,程雪清深情地说:“每一次寻亲都是一次精神上的洗礼,参与其中,我才是被照亮的那个人。”
(中国军网-中国国防报)
你的隐私,大数据怎知道?我们又该如何自我保护?******
在网络上,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或主动或被动地泄露某些碎片信息。这些信息被大数据挖掘,就存在隐私泄露的风险,引发信息安全问题。面对汹涌而来的5G时代,大众对自己的隐私保护感到越来越迷茫,甚至有点不知所措。那么,你的隐私,大数据是怎么知道的呢?大家又该如何自我保护呢?
1.“已知、未知”大数据都知道
大数据时代,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安徒生童话中那个“穿新衣”的皇帝。在大数据面前,你说过什么话,它知道;你做过什么事,它知道;你有什么爱好,它知道;你生过什么病,它知道;你家住哪里,它知道;你的亲朋好友都有谁,它也知道……总之,你自己知道的,它几乎都知道,或者说它都能够知道,至少可以说,它迟早会知道!
甚至,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大数据也可能知道。例如,它能够发现你的许多潜意识习惯:集体照相时你喜欢站哪里呀,跨门槛时喜欢先迈左脚还是右脚呀,你喜欢与什么样的人打交道呀,你的性格特点都有什么呀,哪位朋友与你的观点不相同呀……
再进一步说,今后将要发生的事情,大数据还是有可能知道。例如,根据你“饮食多、运动少”等信息,它就能够推测出,你可能会“三高”。当你与许多人都在独立地购买感冒药时,大数据就知道:流感即将暴发了!其实,大数据已经成功地预测了包括世界杯比赛结果、股票的波动、物价趋势、用户行为、交通情况等。
当然,这里的“你”并非仅仅指“你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你的家庭,你的单位,你的民族,甚至你的国家等。至于这些你知道的、不知道的或今后才知道的隐私信息,将会把你塑造成什么,是英雄还是狗熊?这却难以预知。
2.数据挖掘就像“垃圾处理”
什么是大数据?形象地说,所谓大数据,就是由许多千奇百怪的数据,杂乱无章地堆积在一起。例如,你在网上说的话、发的微信、收发的电子邮件等,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采集的众多信息,例如被马路摄像头获取的视频、手机定位系统留下的路线图、驾车的导航信号等被动信息,也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还有,各种传感器设备自动采集的有关温度、湿度、速度等万物信息,仍然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总之,每个人、每种通信和控制类设备,无论它是软件还是硬件,其实都是大数据之源。
大数据利用了一种名叫“大数据挖掘”的技术,采用诸如神经网络、遗传算法、决策树、粗糙集、覆盖正例排斥反例、统计分析、模糊集等方法挖掘信息。大数据挖掘的过程,可以分为数据收集、数据集成、数据规约、数据清理、数据变换、挖掘分析、模式评估、知识表示等八大步骤。
不过,这些听起来高大上的大数据产业,几乎等同于垃圾处理和废品回收。
这并不是在开玩笑。废品收购和垃圾收集,可算作“数据收集”;将废品和垃圾送往集中处理场所,可算作“数据集成”;将废品和垃圾初步分类,可算作“数据规约”;将废品和垃圾适当清洁和整理,可算作“数据清理”;将破沙发拆成木、铁、布等原料,可算作“数据变换”;认真分析如何将这些原料卖个好价钱,可算作“数据分析”;不断总结经验,选择并固定上下游卖家和买家,可算作“模式评估”;最后,把这些技巧整理成口诀,可算作“知识表示”。
再看原料结构。大数据具有异构特性,就像垃圾一样千奇百怪。如果非要在垃圾和大数据之间找出本质差别的话,那就在于垃圾是有实体的,再利用的次数有限;而大数据是虚拟的,可以反复处理,反复利用。例如,大数据专家能将数据(废品)中挖掘出的旅客出行规律交给航空公司,将某群体的消费习惯卖给百货商店等。总之,大数据专家完全可以“一菜多吃”,反复利用,而且时间越久,价值越大。换句话说,大数据是很值钱的“垃圾”。
3.大数据挖掘永远没有尽头
大数据挖掘,虽然能从正面创造价值,但是也有其负面影响,即存在泄露隐私的风险。隐私是如何被泄露的呢?这其实很简单,我们先来分解一下“人肉搜索”是如何侵犯隐私的吧!
一大群网友,出于某种目的,利用自己的一切资源渠道,尽可能多地收集当事人或物的所有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按照自己的目的提炼成新信息,反馈到网上与别人分享。这就完成了第一次“人肉迭代”。
接着,大家又在第一次人肉迭代的基础上,互相取经,再接再厉,交叉重复进行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等工作,于是,便诞生了第二次“人肉迭代”。如此循环往复,经过多次不懈迭代后,当事人或物的画像就跃然纸上了。如果构成“满意画像”的素材确实已经证实,至少主体是事实,“人肉搜索”就成功了。
几乎可以断定,只要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足够多,时间足够长,大家的毅力足够强,那么任何人都可能无处遁形。
其实,所谓的大数据挖掘,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由机器自动完成的特殊“人肉搜索”而已。只不过,这种搜索的目的,不再限于抹黑或颂扬某人,而是有更加广泛的目的,例如,为商品销售者寻找最佳买家、为某类数据寻找规律、为某些事物之间寻找关联等。总之,只要目的明确,那么,大数据挖掘就会有用武之地。
如果将“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相比,网友被电脑所替代;网友们收集的信息,被数据库中的海量异构数据所替代;网友寻找各种人物关联的技巧,被相应的智能算法替代;网友们相互借鉴、彼此启发的做法,被各种同步运算所替代。
各次迭代过程仍然照例进行,只不过机器的迭代次数更多,速度更快,每次迭代其实就是机器的一次“学习”过程。网友们的最终“满意画像”,被暂时的挖掘结果所替代。之所以说是暂时,那是因为对大数据挖掘来说,永远没有尽头,结果会越来越精准,智慧程度会越来越高,用户只需根据自己的标准,随时选择满意的结果就行了。
当然,除了相似性外,“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肯定也有许多重大的区别。例如,机器不会累,它们收集的数据会更多、更快,数据的渠道来源会更广泛。总之,网友的“人肉搜索”,最终将输给机器的“大数据挖掘”。
4.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危”“机”并存
必须承认,就当前的现实情况来说,大数据隐私挖掘的“杀伤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大数据隐私保护的能力;换句话说,在大数据挖掘面前,当前人类有点不知所措。这确实是一种意外。自互联网诞生以后,在过去几十年,人们都不遗余力地将碎片信息永远留在网上。其中的每个碎片虽然都完全无害,可谁也不曾意识到,至少没有刻意去关注,当众多无害碎片融合起来,竟然后患无穷!
不过,大家也没必要过于担心。在人类历史上,类似的被动局面已经出现过不止一次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之间总是像“走马灯”一样轮换的——人类通过对隐私的“挖掘”,获得空前好处,产生了更多需要保护的“隐私”,于是,不得不再回过头来,认真研究如何保护这些隐私。当隐私积累得越来越多时,“挖掘”它们就会变得越来越有利可图,于是,新一轮的“挖掘”又开始了。历史地来看,人类在自身隐私保护方面,整体处于优势地位,在网络大数据挖掘之前,“隐私泄露”并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但是,现在人类需要面对一个棘手的问题——对过去遗留在网上的海量碎片信息,如何进行隐私保护呢?单靠技术,显然不行,甚至还会越“保护”,就越“泄露隐私”。
因此,必须多管齐下。例如从法律上,禁止以“人肉搜索”为目的的大数据挖掘行为;从管理角度,发现恶意的大数据搜索行为,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控。另外,在必要的时候,还需要重塑“隐私”概念,毕竟“隐私”本身就是一个与时间、地点、民族、文化等有关的约定俗成的概念。
对于个人的网络行为而言,在大数据时代,应该如何保护隐私呢?或者说,至少不要把过多包含个人隐私的碎片信息遗留在网上呢?答案只有两个字:匿名!只要做好匿名工作,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好隐私了。也就是说,在大数据技术出现之前,隐私就是把“私”藏起来,个人身份可公开,而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则是把“私”公开(实际上是没法不公开),而把个人身份隐藏起来,即匿名。
(作者:杨义先、钮心忻,均为北京邮电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