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新春走基层)返乡台商台胞的过年“新心态”******
中新网绍兴1月24日电(记者 项菁)走亲访友、吃台湾小吃、分享大陆文创产品……从浙江绍兴回到台湾后,台商王俊评就开启了自己的“台式新春”。和往年不同,除了把传统年货带回家,他还与亲朋好友分享在大陆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
随着防疫政策优化调整,今年春节假期,许多在大陆打拼、生活的台商台胞返回台湾过年。经历了各种环境的“风云变幻”,面对“迎新春”,不少台商台胞有了“新心态”。
邮票册、文创手提包、黄酒礼盒……这些均是王俊评返乡行李箱中的“新年货”,他告诉记者,“以前主要是带大陆特色美食回家,现在更多的是把文创伴手礼带回家。”
王俊评长期专注文创事业,新的一年他希望用创意、创新的形式,把2500余年历史的绍兴古城文明发扬光大。趁着春节返乡,他特意“打包”了一些文创产品,“想借此机会跟家人朋友分享,让他们知道大陆也有很多优秀的文创产品。”
陈建余与亲朋好友新春留影 陈建余 供图“新年货”折射的是台商台胞的过年“新心态”。不同于以往,在大陆创业的台商陈建余和弟弟陈庆年“放平心态”,“空手”回了家,“以前香榧、珍珠等大陆特产都带过,今年没带年货,回家就是给家人最好的礼物。”
陪家人“喝上两杯”,见多年未见的好友,约朋友打高尔夫球,逛熟悉的小道……这个春节,兄弟俩每天的行程都满满当当。经历了疫情的“洗礼”,陈建余感觉到没有什么比健康更重要,“健康第一,一家人幸福就好”。
团圆是两岸同胞的共同期盼。虽然过年的心态有所变化,但合家团圆的期待未变。
在新春的爆竹声中,台胞许芷玮与家人踏上了台北“放松游”。平日里,许芷玮跟随经商的丈夫在大陆工作和生活,春节期间她带着藕粉、绍兴黄酒等年货返乡。许芷玮受访时说,“今年我们一家人选择住饭店、逛景点,大家都比较轻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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